關于印發《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關于印發《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各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各派出機構、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現將《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
2018年8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進一步優化
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
(2018年-2020年)
為貫徹落實《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積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深圳稅收工作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放管服”、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工作要求,對標國內、國際先進服務水平,結合深圳稅收工作的自身特點,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引導、促進納稅人自愿遵從,努力打造國際一流的稅收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痛點、難點、堵點等問題,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注重體驗,努力創造流程更優、效率更高、服務更好的稅收營商環境。
堅持對標先進。借鑒國內、國際先進水平和前沿實踐,精準對標、深挖潛力、大膽創新,發揮深圳經濟特區優勢,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堅持創新驅動。發揮深圳是高科技產業聚集地的創新優勢,堅持以信息化作為改革創新的切入點,并貫穿于稅收管理、服務現代化始終,樹立“互聯網+”“大數據”理念,創新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方式方法。
堅持共治格局。堅持開放共治的稅收治理方式,主動作為,內外聯動,推動稅務部門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務共融,實現稅收共治。
(三)行動目標
簡政放權。優化辦稅流程,精簡表證單書,壓縮納稅時間;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公開權責清單;推進稅制改革,進一步減稅降費。
創新監管。以大數據管理為依托,健全以風險管理和信用管理為支撐、以“雙隨機、一公開”為重要手段的新型稅收監管機制,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優化服務。以納稅人辦稅便利度為衡量標準,提高服務精準度,五年內辦稅事項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和全國稅收數據共享,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對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二、行動任務
(一)強化頂層設計,減少納稅次數,打造集約化營商環境
1.印花稅申報表適用各稅目印花稅的申報。
(二)精準服務策略,壓縮納稅時間,打造便捷化營商環境
2. 減少電子稅務局業務阻斷,實現非正常戶小規模納稅人網上申報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3.豐富多元化繳稅方式。為納稅人提供三方協議、POS刷卡、微信、手機銀行等多種方式繳稅渠道。
4. 簡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統一調整為一年申報一次,減少納稅人辦理次數,切實減輕納稅人稅負。
5. 持續提升出口退(免)稅管理服務效能,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試點工作,于2018年12月10日起對一類、二類、三類出口企業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實現無紙化退稅申報、無紙化退稅審核審批和無紙化退庫。
6. 完善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管流程,推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涉稅信息共享。
7. 簡化開業登記流程。協調由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時全面采集納稅人涉稅信息,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服務。
8. 簡化跨區域遷移流程。對不存在未辦結流程類事項且屬于正常戶的納稅人在本省內跨區遷移即時辦結
9. 協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改革。進一步配合工商部門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自簡易注銷公告期滿后,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向工商部門反饋簡易注銷登記意見,并配合做好系統開發升級完善工作。
10.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要求,對于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和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的,稅務注銷即時辦結。
11. 簡化稅務遷移、注銷流程。簡化跨區域遷移流程,2018年底前,對不存在未辦結事項且屬于正常戶的納稅人在本市內跨區遷移即時辦結。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改革,2018年底前,在企業簡易注銷公告前,設置企業清稅提示;對有未辦結涉稅事項的企業,稅務部門應在公告期屆滿次日提出異議,最大程度便利市場主體,激發市場活力。
12. 取消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實現車購稅完稅憑證與公安系統電子化交互,簡化車購稅檔案資料,實現無紙化管理。
13. 清理涉稅證明。按照國務院相關要求,對各類涉稅(費)證明進行全面清理,對屬于兜底性質的“相關證明”等,逐一明確保留意見,不能明確的予以取消。對我局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以及以通知等內部文件規定的管理和服務措施中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無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原則上一律取消,我局規范性文件以及通知等內部文件設定的,一律取消。
14. 優化現有網上開具文書式《完稅證明》,支持自然人在預繳稅款代開發票后可進行完稅憑證打印。
5. 便捷發票使用。繼續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范圍擴大到所有納稅人。
16. 優化增值稅代開發票管理。實現稅務機關網上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17. 推廣應用區塊鏈發票。基于區塊鏈技術開展電子發票應用工作,開票企業基于真實交易信息實現鏈上發票開具;消費者實現鏈上收票和報銷;稅務機關則進行全流程發票監管,實現無紙化智能稅務管理。
18. 智能票種核定,依托大數據,實現發票種類、數量與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需求的自動匹配,減少人工干預。
19. 推進“一網”辦稅。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2020年底前涉稅服務事項90%實現全程網上辦。
20. 推進“一網”辦稅。2022年12月底前主要涉稅服務事項100%實現網上辦理,電子稅務局對接各省級政務平臺,實現公眾和納稅人主要涉稅業務100%“一網通辦”。
21. 推進“一次”辦稅。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推動實現“最多跑一次”省、市、縣(區)、鄉全覆蓋。
22. 推進“一次”辦稅。持續推進午間延時服務和潮汐窗口管理,為上午取號未辦結的納稅人提供延時、為上班族提供午間辦稅服務、為申報高峰期的納稅人合理調配窗口資源,確保納稅人繳費人進一門辦結事項,避免多次跑。
23. 推進“一窗”辦稅。所有辦稅服務廳實現“一窗一人”辦稅模式,綜合窗口可辦理所有各類涉稅事項。
24. 便捷一般納稅人認證勾選,一般納稅人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平臺勾選進項,用于抵扣,納稅人無需前來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25. 以總局《電子稅務局建設規范》為參考,建設實現界面標準統一、業務標準統一、數據標準統一、關鍵創新事項統一(簡稱“四個統一”)的電子稅務局。
26. 進一步優化電子稅務局功能,實現報驗戶和跨區稅源登記戶網上辦稅。
27. 進一步優化電子稅務查詢功能,實現納稅人稅務行政許可自助查詢。
28. 實現增值稅預繳申報網上辦理。解決建筑業、房地產行業納稅人辦理增值稅預繳只能到大廳辦理的問題。
29. 新增誤收多繳退稅網上辦理。解決誤收多繳退稅只能到大廳辦理的問題。
30. 新增二手車銷售發票網上驗證舊功能,解決以往二手車銷售發票只能到大廳驗舊的問題。
31. 針對大企業業務量大的特點,提供個性化優質服務。上線稅企直通平臺,解決其以往申報錄入事項過多,特殊業務經常往返大廳的問題。
31. 拓展微信端辦稅功能。新增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A類、B類)功能,方面納稅人隨時隨地報稅。
33. 建設集辦稅服務、實時監控、智能預警、輔助決策、績效考核于一體的辦稅服務廳綜合性信息管理系統。
34. 探索建設全業務辦理的無人值守人工智能辦稅服務廳。
35. 編寫辦事指南。建立辦事指南發布機制,制定規范統一的線上、線下辦事指南。
36. 根據總局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新加坡、科威特、馬爾代夫、香港國別(地區)稅收信息中心研究工作,形成并完善國別(地區)稅收指南。
37. 聯合深圳市經貿信息委、越南中國商會,以中國-越南(深圳-海防)經濟貿易合作區”為平臺,舉辦赴越投資專題稅收政策宣講,現場咨詢答疑。
38. 加強政策解讀。實施稅收政策發布、政策解讀、政策宣傳、政策輔導四同步,在政策發布時,同步政策解讀,同步政策宣傳,同步發布納稅人學堂專題培訓輔導課件。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關于稅收規范性文件解讀的相關規定,在規范性文件制定發布過程中,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和“同步制定、同步解讀、同步發布”的原則,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二是落實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報告制度,著力構建政策全鏈條管理機制,努力形成研究儲備、制定發布、宣傳解讀、跟蹤問效、問題傳遞、完善反饋的工作閉環。
39. 建立并推廣千戶集團“高級聯絡員”服務機制,確定各區局分管大企業工作的局級和科級干部作為對接千戶集團的高級聯絡員,負責全面協調大企業的稅收服務與管理事項,推動形成大企業個性化涉稅咨詢渠道的立體式結構。
40. 開展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推廣大企業稅收風險提示服務,定期歸集整理稅收風險,通過“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適時推送提醒到戶,引導大企業自主防范稅務風險。
41. 探索智能化宣傳。以網上納稅人學堂優化升級為基礎,以納稅人學堂瀏覽記錄為依據,建立納稅人自主訂閱、后臺主動推送、系統智能推送等三種信息交互模式,實現對納稅人智能化、個性化的宣傳輔導。
42. 全面落實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確保應享盡享,優惠政策落實面達到100%。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履行告知義務,主動向適用范圍內的納稅人及時推送最新稅收優惠政策和政策解讀,并將優惠政策推送對象范圍擴大到企業法定代表人,確保應知盡知。
43. 加大力度貫徹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擴大到75%的優惠政策。通過數據分析精準篩選出受惠企業,定向推送最新優惠政策;舉辦政策宣講會輔導納稅人熟悉相關政策;通過系統提示提醒納稅人加計扣除比例的變化,幫助納稅人準確享受優惠;通過事后風險管理向符合條件未享受優惠或未足額享受優惠的企業推送提示信息,幫助企業足額享受優惠,確保優惠政策應享盡享。
44. 申報系統與財務系統對接。納稅人端財務報表自動轉換為稅務端申報表,實現“一鍵報稅”。
45. 實現清稅信息共享。2019年6月底前,通過省級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與工商等部門實時共享電子《清稅證明》。
46. 在房產交易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強化與房地產管理部門協作。實現房地產交易稅費系統(稅務部門)、產權登記系統(國土部門)、評估系統(評估中心)的三網融合,一鍵辦理。整合房地產交易、辦稅、辦證業務流程,推進跨部門業務聯辦,實現“一表集成”(稅種集成申報及免填單)及“一秒計稅”(系統規則自動計稅降風險),提升辦事效率,壓縮房地產交易辦理時間。
47. 實現稅務信息系統接入深圳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2020年底前基礎征管數據80%實現共享,2022年底前基礎征管數據100%實現共享。
48. 實現個人身份信息共享。與公安機關實現自然人身份信息共享,確保社會保險費參保個人信息數據質量,為提高社會保險費征管效率、簡并繳費人辦事流程打好基礎。
(三)加快稅制改革,減輕稅費負擔,打造低成本的營商環境
49. 拓展社保費征繳渠道。為繳費人提供線上網上申報、線下征收大廳等多渠道的社保費征繳服務,加快構建起“實體、網上、掌上、自助”多渠道的社保費征繳體系,促進繳費人以統一身份、統一代碼實現社保費“全市通繳”。
50. 實現社保費精準征繳。以金稅三期征管系統為基礎,持續優化社會保險費業務特色軟件,完善征管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功能,構建以社會信用統一代碼為唯一入口、以統一信息管理系統為保障、稅費數據關聯的社保費征收體系。
51. 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推進涉稅專業服務實名信息采集和信用管理,完善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制度,規范涉稅專業服務行為。
52. 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提供便利化服務。線上優化“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平臺”,依托信息化平臺,為信用等級高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批量納稅申報、信息報送等業務提供便利。打造涉稅專業服務超市,為涉稅專業服務行業搭建網上零售平臺,為社會提供規范有序、便捷便民的在線服務。線下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提供便捷辦稅“綠色”通道,建立特殊問題協商渠道。
53. 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明確部分涉稅事項可由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代理,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為行業立法提供意見建議。
54. 推動香港稅務師在深圳全境執業。擴大香港稅務師執業范圍,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增添新動能,為深圳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注入新力量。
55. 積極培育涉稅專業服務市場。開展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課題研究,發布涉稅專業服務行業發展白皮書,推動納稅人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形成正確的認識,擴大社會對涉稅專業服務的有效需求。
56. 落實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確保基本費用扣除、專項扣除、匯算清繳等新政落地執行。優化使用信息系統,全面推廣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并做好自然人應用系統的升級改造工作。
57. 放寬個人免稅權限制。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放棄免稅權不受“36個月不得享受減免稅優惠限制”,僅對當次代開發票有效,不影響以后申請免稅代開。
(四)創新管理手段,優化稅后流程,打造高效能的營商環境
58. 在金三接口支持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充稅費種網上更正申報功能,增加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更正申報。
59. 增加企業所得稅季報(A類)和(B類)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A類)和(B)類網上更正申報功能。
60. 簡化多繳退稅涉稅資料。納稅人多繳稅款辦理退抵稅,在金稅三期征管系統查詢到申報信息、完稅信息的,取消提供納稅申報表、完稅憑證復印件等紙質憑證。
61. 優化多繳退稅辦理流程。推進多繳退稅電子化,實現退稅申請、退稅審核、退庫辦理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退庫時間壓縮30%。
62. 優化服務方式,完善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系統功能,增加提醒功能,對出口企業辦理相關業務關鍵時間節點、政策變化等內容進行提醒,引導納稅人正確辦理出口退稅業務。
63. 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積極貫徹落實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規定,在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網發布《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深圳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稅事項的通知》。
64. 拓展納稅信用查詢渠道。提供公開便捷的納稅信用自助查詢渠道,納稅人可實時查詢自身納稅信用評價級別及納稅信用扣分明細。
65. 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將個體工商戶納入評價范圍,研究確定個體工商戶評價方案和指標體系,確定個體工商戶的評價流程和范圍。
(五)加強事后監管,規范稅收執法,打造公平化的營商環境
66. 加強稅企互動提示提醒任務推送。積極主動將風險等級較低的風險疑點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向納稅人推送。
67. 建立面向納稅人的提醒式風險管理案例庫。總結現有風險管理實踐經驗,編寫提醒式風險管理案例,主動向納稅人推送在基礎管理及辦稅程序方面的典型案例,促進納稅遵從提升。
68. 簡化簡易處罰流程。由金稅三期征管系統在征期結束后自動生成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經納稅人確認后直接生成行政處罰決定書,實現簡易處罰網上辦理。
69.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一方面將企業信用與銀行貸款掛鉤,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緩解民營及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另一方面強化行政懲戒,發揮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的作用,減少市場風險。
70. 依托大企業稅收服務與管理工作協調機制,依申請為大企業協調解決重大交易事項中的涉稅疑難問題,增強政策適用的確定性和執行統一性,解決大企業重組事項多頭跑、多次跑問題。
71. 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完善稅務部門執法程序。總結執法全過程記錄試點經驗,分析不足,研究改進措施。根據稅務總局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全過程記錄制度,規范稅收執法。
72. 探索建立涉稅爭議專家解決機制。探索建立稅務專家咨詢小組,對于金額比較大、爭議比較高的涉稅案例,發揮稅務和法律專家在稅務爭議案件解決中的作用,共同協調解決。
73. 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稅務總局制定稅務系統權責清單范本。根據總局下發的省級以下稅務機關權責清單范本參照制定本級權力和責任清單。
74. 合理確定申報尾數誤差。增值稅申報比對時允許合理尾數誤差為100元。
75. 推進稅收違法黑名單聯合懲戒。以國地稅合并為契機,持續優化深圳稅收違法黑名單管理機制,對內繼續加強稽查與納服、征管和信息部門溝通協作,對外繼續加強與聯合懲戒單位的信息共享,改變原國地稅黑名單信息分開管理、分開推送、分別統計的狀況,實現深圳稅收違法黑名單一套管理機制、一個出口對外,及時將稅收違法黑名單信息共享至相關部門,為聯合懲戒和稅收信用監管提供有效支撐。
76. 加強案例宣傳:定期整理收集打騙打虛等各類典型涉稅案例,每半年進行集中宣傳公布,以案說法、以案說稅,提升社會誠信納稅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本次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提升納稅服務水平,最大限度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獲得感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推進工作,成立工作小組,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明確時間節點,層層部署協調,確保按時高質高效完成任務。
(二)加強配合,統籌協調
這次的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涉及四大類109項具體措施,事項多、任務重,各成員單位應嚴格按照部署要求,層層分工,密切配合,暢通溝通渠道,統籌協調資源,要求措施落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確保每項任務有人抓、不落空、見實效,保證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平穩、有序推進。
(三)及時反饋,優化改進
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正值國家機構改革的關鍵時期,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及時反饋問題。針對反饋問題要加以深入研究分析,及時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優化,切實提升納稅人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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